关于组织2023年拟晋升职称教师教学考察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年09月13日  作者:  点击量:[]

       

中北大学教务部


教发[2022]1号 


 

    

关于组织2023年拟晋升职称教师教学考察的通知

 

各学院:

根据《中北大学晋升职称教师教学考察工作实施办法(暂行)教发〔2013〕3号)规定,现正式启动对2023年拟晋升职称教师进行教学考察,具体如下:

一、考察对象:凡我校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都须进行教学考察,拟申报教授、副教授职称人员的教学考察由教务部(教师教育发展中心)组织;拟申报讲师职称人员的教学考察由所在学院组织;考察结果有效期3年。

二、考察方式:教学考察为过程性考察,考察成绩由“学生评教”、“课程教案检查”、“专家随堂听课评价”和“集中说课专家评价”四部分组成。

三、时间安排:“专家随堂听课评价”安排在秋季学期或春季学期随堂进行,本学期没有课的教师须在春季学期开学一周内提交课表;“课程教案检查”、“集中说课专家评价”安排在春季学期。

四、申请流程:教学考察由教师自行申请,将《2022-2023学年秋季课表》(在教务系统中下载)纸质版交学院教学科;学院汇总填写《中北大学晋升职称教师教学考察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),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,电子版发邮箱:jsfz@nuc.edu.cn,汇总表和教师课表9月20日前交教务部(教师教育发展中心)。

联系人:董慧群  董兵 电话:3922066

 

教务部(教师教育发展中心)

2022年9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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